图片来源:昭元摄影(配图与本文内容无关)
分娩的疼痛可能是很多女性一生中最大的一次痛感。据说,分娩的阵痛仅次于深度烧伤和肾结石绞痛,是人体可感知的最高级疼痛之一。去年8月,陕西榆林一名产妇因疼痛难忍导致情绪失控跳楼自杀,引发了舆论广泛同情和深切反思。
从“痛不欲生”到“无痛分娩”,可能是每一个准备分娩的女性最热烈的渴盼。只是这种期待通常面临着医疗技术、经济能力以及生育观念等多重障碍。据新华社介绍,在美国无痛分娩实施的比例大概为85%,英国是98%,加拿大是86%,而我国实施无痛分娩的比例不超过10%。
有时候,甚至家里的亲人也会成为反对的主力,阻止孕妇们减轻这难忍的痛苦。
然而在近日,国家卫健委一纸文件给广大“准妈妈”女性带来了福音。
1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18—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定数量的医院开展分娩镇痛诊疗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医院)。发挥试点医院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国推广分娩镇痛的诊疗工作。
在试点医院范围上,根据《通知》要求,具备产科和麻醉科诊疗科目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或妇产专科医院均可纳入到试点范围。这意味着,除了一线
城市以外,二三线城市的地方医院也在试点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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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完成对全国试点评估
北京市通州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任医师靳国荣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尽
管人们生活的幸福指数在提高,但国内实施分娩镇痛的普及程度并不高。“分娩的疼痛仅次于烧伤的痛疼,而整个产程需要20个小时左右。经历这么长时间的疼痛,对于产妇而言,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都是一种摧残。因此,镇痛分娩不仅需要推广,更是一种客观的需求。”靳国荣说。
据了解,此次卫健委发布的《通知》,不仅明确了接下来分娩镇痛诊治工作的重心,而且对工作实施进度划定了明确的时间表。
其中,2018年11-12月是分娩镇痛工作的筹备启动阶段。国家卫健委制定印发试点工作方案,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试点方案及试点医院标准组织审核认定试点医院,并将试点医院名单报送卫健委医政医管局。
2019年1月-2020年9月则是组织实施阶段。国家卫健委印发试点医院名单,各试点医院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辖区内试点医院进行培训、指导、评估和考核工作。
2020年9月-2020年12月则是总结评估阶段。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对本辖区试点工作进行自评估;卫健委组织对全国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进一步在全国推广分娩镇痛。
什么是分娩镇痛?
“分娩镇痛”在医学上也称“无痛分娩”,目的就是通过各种方法使分娩时的疼痛达到减轻甚至消失。
分娩镇痛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药物性镇痛,通过椎管内持续给药来达到镇痛效果;另一类方法是非药物性的,孕妈妈在孕期经过训练,学习子宫收缩时的呼吸方法,通过调整呼吸以减轻疼痛;如果家属可以陪伴分娩,可以为
孕妈妈按摩疼痛部位,也能不同程度上缓解疼痛,这些都属于非药物性镇痛。非药物性镇痛法对产程和胎儿无影响,但镇痛效果差。近年来,椎管内注药镇痛法是目前国内外公认的、经多年临床验证的、效果最为确切的分娩镇痛方式。下一篇:产前为什么要测骨盆大小